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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发布时间: 2007-12-18 来源: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

简要介绍

为履行我国在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协议中承担的义务,贯彻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政策,满足广大留学人员及其他国(境)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获得者在国内升学、就业的需要,为我国招生和用人单位鉴别国(境)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并提供咨询意见,促进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和人才市场国际化的发展,维护学历学位制度的严肃性,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批准同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面向全国开展对国(境)外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服务。

 

认证内容

鉴别国(境)外颁发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机构的合法性;甄别国(境)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证书的真实性,对国(境)外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层次提出认证咨询意见;为经认证的国(境)外学位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认证证书。

 

一、认证范围:

1.在外国和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2.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位证书;

3.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颁发的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4.教育部公布各个国家学校名单:http://www.jsj.edu.cn/dongtai/042.html

 

二、学历学位认证所需材料:

(一)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

(三)港澳地区学历学位认证

(四)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

 

 

 

 

 

 

   
附件下载:   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
  合作办学学位认证申请表(港澳居民适用)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台湾居民适用)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港澳居民适用)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留学人员登记表(凡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者必填)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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