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入
一、适用范围
1、获得《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留学人员及其配偶,子女或父母;
2、在国外取得学士学位人员;
3、在广州地区高校毕业并已被国外大学录取攻读硕士以上学位的非广州生源的出国留学人员.
二、所需材料
(一)、持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人员所需材料:
1.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原件;
2.提供《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留学人员登记表》表格要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3.提供《入户登记表》一份
4.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归国工作审批表》一式三份,表格要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接收单位意见栏需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所在单位工作证明(一式二份);
6.《广州市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7.提供原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已注销者: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8.提供将挂靠广州的入户地址户口簿首页复印件或本人房产证复印件;(如需挂靠我中心集体户,须提供经用人单位盖章的法人代表签名,《挂靠集体户申请书》)
9.提供计划生育材料复印件,验看原件(未婚人员和已婚人员均需提供由原户口所在地街道开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并加盖计划生育办公章)
10.提供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复印件(夫/妻/子女随迁),验看原件。
11.《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近期婚育状况调查表》(须用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名)
注:1.父母随迁入广州,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档案保管证明,父母双方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独生子女证明或者相关计生材料。妻子随迁要提供妻子的档案,并挂靠我中心。
2.先办理资格证,才交户口申报材料。
(二)、国外只取得学士学位人员所需材料:
1.提供《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留学人员登记表》一份,表格要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2.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验看原件;
3.提供护照复印件(新护照、旧护照除空白页外需全部复印),验看原件;
4.提供《入户登记表》一份;
5.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归国工作审批表》一式三份,表格要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接收单位意见栏需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6.提供所在单位工作证明(一式二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广州市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
8.提供原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已注销者: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9.提供将挂靠广州的入户地址户口簿首页复印件或本人房产证复印件(如需挂靠我中心集体户,须提供经用人单位盖章的法人代表签名,《挂靠集体户申请书》);
10.提供计划生育材料 (未婚人员和已婚人员均需提供由原户口所在地街道开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并加盖计划生育办公章)
11.《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近期婚育状况调查表》(须用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名)
(三)、出国(境)留学人员办理户口所需材料:
第一步:凭以下材料到我中心办理毕业生申请表
a)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留学人员登记表》
b) 国外入学通知书及翻译件
c) 就业推荐表原件
d) 就业协议书原件
e)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f) 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张
g) 小一寸照片一张
h) 婚育状况证明(学校计生办或所在学院开具,并盖公章)
第二步:我中心通知学生领取《毕业生申请表》和《就业协议书》,学生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并缴纳费用。
第三步:学生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小一寸照片交到我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第四步:我中心通知学生签署人事代理合同。
办理户口续签流程:
第一步:本人持最高学历证书和小一寸彩照一张到我中心办理借用户口本原件
第二步:本人持户口本原件到民政局办理《无婚姻登记证明》
第三步:持我中心开具的《介绍信》和《计生证明》,去洪桥街计生办体检并办理《计生证》
第四步:凭以下材料到我中心办理户口续签,签署协议。
A. 《挂靠集体户申请书》单位盖章,法人签名
B. 《近期婚育状况调查表》单位盖章,法人签名
C. 《计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D. 《无婚姻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E. 《优惠资格证》原件
F. 《广州市劳动合同》原件
G. 《体检单》(女性提供)
第五步:续签协议审批通过后我中心通知本人领取续签协议一份。
办理户口迁出流程:
第一步:本人持最高学历证书和小一寸彩照一张到我中心办理借用户口本原件
第二步:本人持户口本原件到民政局办理《无婚姻登记证明》
第三步:持我中心开具的《介绍信》和《计生证明》,去洪桥街计生办体检并办理《计生证》
第四步:凭以下材料到我中心办理户口迁出
A. 《近期婚育状况调查表》单位盖章,法人签名
B. 《计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C. 《无婚姻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D. 房产证或物业证明或户口本首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E. 《体检单》(女性提供)
第五步:户口迁出材料审批通过后我中心通知本人领取同意迁出证明。
办事机构地址:
越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无婚姻登记证明》:
电话号码:83811299;83843107;83814282
详细地址:较场西路东关讯3号2楼
北园居委会办理《计生证》:
北园居委会地址:小北花圈站第17中学旁边居民楼201室;联系电话:83545853
洪桥街计划生育办:洪桥街27号2楼(小北路垃圾场附近,洪桥卫生院直走大参林药房楼上)电话:83554513
办理《计生证》流程:
l 未婚人员提供:无婚姻登记证明(到越秀区民政局开具)――到我中心开具《计生证明》――到北园居委会办理《计生证》
l 已婚人员提供:持对方户籍所在地出具的计生证―-到我中心开具《计生证明》――带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双方结婚照片各两份到北园居委会报到备案--到北园居委会办理《计生证》